日照小红鱼餐饮有限公司兖州路分公司,因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3元;罚款5000元。
张绍群,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3100元;处罚款20000元。
日照市东港区妈咪宝贝母婴生活馆,因未按规定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罚款5000元。
日照市东港区景喆烘焙坊,因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9元;罚款10000元。
山东五谷香餐饮有限公司望海路分公司,因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料韭菜,罚款5000元。
日照市东港区蒸泰包子铺,因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油条”,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处罚款25000元。
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海曲路超市,因经营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处罚款5000元。
日照市岚山区政霖酒店,因采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罚款5000元。
日照市岚山区米麦农家院生态园饭店,因采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粉皮,罚款5000元。
日照凌云工贸有限公司黄墩超市,因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头菜,没收违法所得0.5元,罚款5000元整。
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家和饭店,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罚款2000元。
日照市岚山区小镇厨食饭店,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的菜花,罚款2000元。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区黄墩须峰酒店,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罚款2000元。
日照市岚山区周锦百货超市,因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豆角,没收违法所得5.6元,罚款5000元整。
日照振邦药业有限公司莒县二十分店,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金百通低聚果糖口服液等21个品种23个批次食品;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5000元。
申彦超,因销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的自制烧鸡,没收违法所得64元,罚款1000元。
田仕法,因加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烤咸菜,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5000元。
陈修义,因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韭菜,没收违法所得4元,罚款1000元。
高月锋,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没收蛹虫草燕窝2盒、令尔康燕窝2盒、中和鸿业辅酶Q10胶囊3盒;罚款5000元。
彭广胜,因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肉松面包,罚款5000元。
单宝全,因未按照规定实施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记录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罚款2000元。
日照市九层岭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收涉案产品70箱;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8000元。
莒县康诺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收涉案产品75箱;没收违法所得750元;罚款7250元。
莒县吉利园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收涉案产品25箱;没收违法所得250元;罚款5710元。
莒县众浩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00;罚款5490元。
董日涛,因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韭菜,罚款1000元。
齐茂峰,因经营区域内有已超过保质期的青岛纯生啤酒74瓶,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青岛纯生啤酒74瓶;罚款5000元。
庄会元,因韭菜抽检,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罚款1000元。
五莲县小粥仙酒店,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韭菜,罚款500元。
日照润泽医药有限公司潮河药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人民币8000元。
日照海洲医药有限公司三十五分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55元;罚款人民币8000元。
刘光娥,因未按规定实施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罚款500元。
日照能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保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729.8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7000元。
日照市东港区汉方药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保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9.6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