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公布的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中,1月龄的女性患儿江某某受到公众关心关注。


江某某出生于2019年12月7日(59天),籍贯为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现居住地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


1月28日起,患儿出现流涕、咳嗽不适等症状,2月2日就诊于贵州省人民医院,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目前,患儿在贵州省人民医院隔离积极治疗,专家组给予了密切监测,患儿病情平稳。

患儿发病前,于1月16日随父母到湖北省安陆市黄荆山探亲。在鄂期间,曾与武汉亲戚接触。返回贵阳后,其父其母先后于1月31日、2月1日在贵州省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隔离治疗。目前,与患儿及其父母密切接触者均在接受医学观察。感谢社会各界对患者和我省疫情救治防控工作的关注关心,我们将继续做好防控救治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疾控中心特别提示:

1. 请千万不要到疫区去,并且,从外省来的人员,应立即向居住地村(居)委会电话报告,按照指引主动居家观察14天。


2.哺乳期的母亲要做好个人防护,哺乳时要佩戴口罩、洗手、保持乳头卫生。家人尽量不要和婴儿亲密接触(如亲吻),进入婴儿房间时应戴上口罩。定时开窗通风。


3.疫情期间,儿童应避免外出,合理膳食,充足睡眠,家长外出回家后应洗手更衣后再接触儿童,督促儿童勤洗手、不乱摸。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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