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合同发现是二手房?市民称被欺骗

听说产权只有20年 准业主退房遭拒

销售人员委屈落泪:明确告知是二手房

上个星期,长沙的刘女士在天心区佳程酒店购买了一套公寓房,但是当刘女士缴纳了五万零八百多元的定金后才发现,自己购买的这套房子居然是一套二手房,这让她无法接受。

刘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一个从事房屋中介的朋友带她来到这家“佳程酒店”一楼了解购房事宜,当天刘女士缴纳了5万多元定金并签下了购房合同。可是回到家,刘女士发现不对劲了。

刘女士:新房是不用过户,我看了一下合同,发现这个是要过户的,这分明就是二手房,这里都写了,还要过户交房之类的。

记者:你当时不知道吗?

刘女士:我当时没看也不懂,他们只要我签字,他们就是在诱导我签字,因为我是第一次买房,什么都不懂。后来我又去了这里,他们就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是二手房?就是你推我我推你不肯退钱。

刘女士听说,这套二手房的使用权只有20年,这让她很担心,但是多次和销售人员沟通,对方都拒绝退款,这让她和家人都急坏了。

此时一名曾经为张女士介绍过购房事宜的销售人员刚好从大楼出来,刘女士赶紧走上前去。

房屋销售人员:我们签的都是二手房的房屋买卖协议,你是知道这是二手房的。

刘女士:我不知道这是二手房啊。

房屋销售人员:过户的话说明这个房产证都已经下来了。

刘女士: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二手房,没有一个人跟我说这是二手房。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在刘女士购房时,曾明确告知过是二手房,现在刘女士却表示不知道,这让她觉得很委屈。

是否告知系二手房交易 双方各执一词

销售负责人指出 合同上明确是二手房

二手房产权年限不影响房屋使用

刘女士和未婚夫认为,房屋销售公司并没有如实告知房子是二手房,而销售人员表示早已明确告知销售的房子就是二手房,这事到底该怎么办,刘女士想要退还五万元定金的诉求是否合理呢?

刘女士:你们还在这里说谎,有什么好说的?

销售工作人员:我有什么必要说谎?

记者:你到这边之后,你确定这几位工作人员没和你说过这是二手房?

刘女士:确定没说过。

记者:你们是确定告诉过她是二手房?

销售工作人员:说过。

刘女士:你还骗人、我告诉你,今天说的话要负责,我不是好惹的。

刘女士准备购买的这套公寓房,面积近50平米,总价70多万。随后,销售公司负责人赶到了现场。

销售公司负责人表示,张女士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着需办理“过户”,并且在交易办理方式中写明按照“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现在刘女士要求退还定金并不合理。

对于刘女士担心二手房的产权年限问题,这名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并不需要担心。

房屋销售公司负责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根据物权法的第149条,的有关规定,每家每户按照一定的土地比例向国家缴纳土地收益金,继续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

记者:这边是销售中心打出的宣传板,比如40多平米的房子,只要缴纳702块钱就可以?

房屋销售公司负责人:对,这个是根据国家暂行办法的一个续费政策,可能是她对不动产权登记不了解。

经过这么一解释,刘女士和未婚夫的情绪也缓和下来。

记者:其实你也是存在消费冲动,你买房子这么大的事情,是不是要和男朋友跟家里人打个商量,跟他们一起来看一下。现在口头上的东西就说不清了。

刘女士的未婚夫: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记者:所以口头上说的,都没有证据,咱们就只能按照合同上的白纸黑字办事对不对。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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