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司机唐某无证驾驶
被炎陵交警查获,
但他拒不配合,
还踢伤交警下体,
近日被炎陵县人民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8月5日,民警在炎陵县水口镇执法时,发现唐某无证驾驶,车辆未年检、未购买交强险。

然而,唐某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不交出车钥匙,还想离开现场。

执法人员阻止时,唐某突然向辅警罗某下体踢了一脚,还抓住他的下体不放。

罗某的两名同事制服唐某时,手背还被他抓伤。


之后,经株洲犀城司法鉴定所鉴定,罗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他两名同事的伤情为一般性皮外伤。

炎陵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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