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顶层钢化玻璃坠落致车受损,涉事业主消失不见难索赔。近日,天元区的朱先生致电本报热线28829110询问:该楼物业是否应为其车损“买单”?


5月10日下午,记者在天元区高科智尚大厦见到朱先生。据其介绍,当天同事蔡某、段某与他的车均停在高科汽博园D区1栋的停车位内。然而,下班时,该楼顶层掉落的钢化玻璃,却将三辆车给砸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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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落玻璃砸中汽车车顶后出现的凹槽 记者 易楚曈 摄


“幸亏砸到的都是车,没有人员伤亡。”段女士庆幸地说。在现场,记者发现,该楼顶层左侧掉落的玻璃已碎成一地,玻璃导致三辆车车身不同程度损伤;其中,段女士的爱车受损最严重,被刮花车身三个漆面。


朱先生认为,园区物业管理部门疏于管理,应负有一定赔偿责任。但园区物业部门株洲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则认为,朱先生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赔偿。


记者随朱先生来到株洲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汽配园物业管理处。片区经理龚科表示,因管理不善致使朱先生爱车受损,该公司表示抱歉,依据法律,高空坠物造成损失主要由该楼顶层业主承担,而物业部门只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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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高科汽博园D区1栋顶层玻璃掉落后出现的窟窿 记者 易楚曈 摄


记者从物业公司要到了该业主的联系方式,但电话号码是空号。记者了解到,该业主因为债务问题已经很久没有在小区出现了。


与物业的协商过程中,株洲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就车辆受损进行赔偿,但其只承担该公司应承担的部分责任,至于赔偿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大小,朱先生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明确。


湖南振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吴佩光表示,朱先生若联系不到该楼层建筑业主,三人可先行通过自身车险,对车辆进行维修。而后,由保险公司通过司法途径,与株洲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解决两者之间的赔偿问题。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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