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有市民反映
他所经营的宾馆
今年被供暖公司停了暖
同时供暖公司还拒绝接受
他要补缴的
上个采暖季的暖气费
这是为什么呢
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郑先生告诉记者,2019年他和另一名租户共同租赁了位于兴庆区治平路附近的三套营业房,这三套营业房的房号分别为109室、110室和111室,总计面积大约500平方米,其中郑先生开宾馆,使用面积约为308平方米左右。另一名租户开修车行,使用面积约为187平方米左右。
郑先生称,往年的暖气费都是他和修车行各缴各的,然而就在今年,他去供暖公司缴上一个供暖季的采暖费时,供暖公司却拒绝收费,原因竟是因为另一名租户经营的修车行有历史欠费。
而对于自己历史欠费这样的情况,修车行的租户王先生却另有说法,为此,他向记者出示了今年6月30日缴暖气费时收到的暖气费收据。
这张票据中显示,供暖状态为全费已清;缴费年度分别为:2019-2020、2020-2021、2021-2022三个采暖季;收费房号为111室;收费面积为186.75平米;应收热费一栏每个采暖季费用为6444.75元,总计收费8548.26元。
王先生称,办理缴费当天,收费员再三告知他,之前费用已全部缴清,只需再缴纳2022年至2023年供暖季费用即可。拿着手中的票据,王先生对于自己究竟还欠缴哪一年的费用,百思不得其解。
由于王先生与供热公司之间存在的争议,导致这三套营业房已经被供暖公司采取了强制停暖措施,这也给郑先生所经营的宾馆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采访当天,记者来到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江南中心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郑先生和王先生共同租赁的这三套营业房的确存在历史欠费的情况。
据介绍,王先生手中的收据收费面积一栏186.75平米属于收费员手写有误,这张票据的费用实际上是王先生缴纳的2019至2022年三个供暖季他所租赁部分中111室的暖气费。
目前,王先生还需缴纳2019至2022年三个供暖季他所租赁的剩余部分面积的暖气费,等这部分费用交清之后,王先生和郑先生才能缴纳2022至2023年供暖季三间营业房的暖气费。
但是对于目前修车行租户王先生所缴纳的暖气费明细具体有哪些,供暖公司拒绝向记者提供。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这三套营业房的两家租户还需共同缴纳25000多元的暖气费,才可以享受今年的正常供暖。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郑先生上个季度的暖气费已经产生了600多元的违约金,如果王先生还是不能将历史欠费补齐的话,郑先生的违约金还将继续产生。
而对于两个租户共用三套营业房的这一类情况,应该采取哪种缴费方式,这位负责人也给出了解答。“在供热条例上,我们原则上整套也可以分开收,可以先收一部分,再收一部分。”
对于郑先生提出的是否可以先缴清他这一部分的暖气费,享受供暖服务的诉求,这位负责人表示不可以。因为营业房室内一二楼共用一套供暖管道,如果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王先生缴清历史欠费,办理分户改造后,才可以分户供暖。
对于供暖公司给出的回复,目前王先生始终认为,手中的这张缴费收据既然已注明全费已清,他就不再有任何历史欠费。
对此情况,北京浩天(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彤表示,由于目前一二楼租户和供热公司之间并没有形成书面的供热合同,依据两个租户手中的收费票据来讲,三方是按照之前的交易习惯进行缴费。
目前,既然供暖公司已经履行了2019年到2022年度的供热义务,一楼车行就应当按照实际供热面积进行缴费,并不能因为收费员的书写错误拒绝缴费。
对于二楼租户郑先生碰到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王晓彤告诉记者,根据历史供热公司以及用户的缴费惯例来看,供热公司与修车行以及供热公司与宾馆分别各自形成了两个供热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供热公司就其为宾馆提供的供热服务收取相应的费用,不能以下面一层修车行不进行缴费而拒绝收取宾馆的供热费用,也不能以此为由导致了宾馆迟延缴费而产生的滞纳金进行收取。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