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清县铂玥府的业主反映,小区物业收费太高,大家想通过投票解聘原物业。不过大家怎么也没想到,要解聘物业,并不是业主自发投票就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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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玥府是一个交房仅3年的新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委会。多层、高层住宅物业费是2.1元/平方米,别墅区3.5元/平方米。
今年6月底,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面积过半且人数过半的业主提出异议,合同将继续执行。于是,几位热心业主开始自发组织业主投票,要求解聘原物业,试图把物业收费的标准降下来。
组织投票的业主向记者出示了原始选票,记者随机拨打了5个票面上业主留下的联系电话,其中一张票出现了异常。
既然是委托他人投票,那么为什么票面上却没有做出标记呢?
投票结果显示,小区1173户人,完成投票858票,其中无效票9张,弃权票1张,其余皆赞成解聘原物业。但律师表示,小区在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的解聘、选聘表决应在街道办等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下,尽可能保证表决流程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关于解聘一事,物业公司,未进行回应。梅溪镇武装部的黄部长表示,他们会尊重全体业主的意愿,先让法务人员确定此次投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之前的投票无效,镇政府将会联合相关部门介入监督指导投票,后续还将根据投票结果,处理解聘、招聘物业等事宜。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