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重于泰山
不管是驾驶摩托车
还是电动自行车
都不能单手操作
因为这样很有可能会因为反应不及时
发生一些意外情况
可有些人就是不听
非要炫炫自己的车技才行......
之前有媒体报道,一男子在飞驰的摩托上秀各种操作,不仅双手离开车把,还在摩托车上侧身、卧躺......
无独有偶,就在近日,郴州市城区发生了一起单手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当天,在北湖区郴江路中农批发市场路段,曾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单手握车把,另一只手拿着刚买好的水果蔬菜从市场内出来准备回家时,遇到一辆从东往西方向行驶的小车。因曾某某单手驾驶电动自行车,无法有效控制车辆,导致避让不及发生碰撞,所幸,曾某某在安全头盔的保护下,头部没有受伤,只是身体轻微擦伤,经治疗后现已无大碍。
经交警部门认定,曾某某驾车时有其他违反道路通行的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曾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交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交警温馨提醒
行车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不可小心大意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